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,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。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,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。我国《专利法实施细则》第二条中规定:“外观设计,是指对产品的形状、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、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”。这里强调 " 外观 " ,即外表。如工艺品、包装箱、包装袋、包装盒都是属于外观设计。
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: 是指形状、图案、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; 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; 必须富有美感; 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。 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好推宝看到的,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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